央行今年创建了全国票据交易所和下发《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这是央行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供给侧改革的两项重大举措,将对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和推动商业银行经营转型产生深远的意义。银行机构和实体经济应大力发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提升商业信用价值,发挥其支付工具功能,实现降低融资成本的目标。
关键词:电子商业汇票 供给侧改革 融资工具 支付工具 票据信用生态环境
央行今年创建了全国票据交易所和下发《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下称央行224号文),这是央行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供给侧改革的两项重大举措,将对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和推动商业银行经营转型产生深远的意义。
<!--[if ! 一、 解决实体经济应收账款困局,需要用好和创新金融工具
长期以来,国内实体经济依靠银行信用解决融资,在央行持续宽松货币政策的支持下,GDP高速增长的同时也产生了产能过剩的问题,继而形成产能过剩——减缓货币周转速度——实体经济应收账款上升——银行货币投放——产能过剩的恶性循环。货币投放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就是存贷(款)利差,即一年期贷款利率与一年期存款利率之差,现行存贷利差为2.85个百分点。若将银行业视为货币的供应商,将整个实体经济视为货币的消费者,那么,在尚未实现利率市场化前,无论存、贷款利率上调或下调,对整个实体经济而言,其单位融资成本(存贷利差)并未减少,反而当货币投放增加后,其融资成本同步增加,呈现实体经济总体债务率上升,债务总成本增加,“融资贵”矛盾更加凸显。现行过高的存贷利差也诱发了企业的食利行为,许多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凭借可获取低成本资金的资源优势,一方面投资银行理财,获取收益,或以委托贷款转贷给民营经济、非公经济企业,进行资金套利,另一方面却长期拖欠中小供应商货款,造成资金流转中的“肠梗阻”,形成货币“脱实入虚”现象。对此,国务院今年1月27日常务会议提出“用好和创新金融工具,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央行、发改委、银监会等八部委为贯彻这一要求,于今年2月16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金融对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债务负担要求。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
<!--[if ! 二、 央行224号文强调了发展电子商业汇票的意义
银行贷款和常规的银行承兑与贴现作为第一代融资工具,其特点是完全借助银行信用,融资成本较高;为此,央行创设了第二代融资工具——短融券、超短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企业信用债,其特点是完全凭借债务人自身信用进行直接融资,融资成本将可降低但无法省却;而电子商业汇票作为第三代融资工具,其特点在于自身既是信用工具,更是一个支付工具,电子商业汇票的推广使用将普遍降低票据行为人的融资成本,在体现商业信用价值的条件下并可实现零成本融资。央行224号文提出“为充分发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电票业务优势,防范纸质商业汇票业务风险,需要加快票据市场电子化进程。”电子商业汇票的普及运用,将对未来实体经济的融资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并因商业信用价值的体现而可降低全社会的融资成本。
<!--[if ! 三、 央行224号文突出了电子商业汇票的支付功能
央行224号文指出“金融机构应选择资信状况良好、产供销关系稳定的企业,鼓励其签发、收受和转让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融机构应以上下游关系密切的产业链龙头企业或集团企业为重点,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使用电票。”如果说,原来企业习惯将商业汇票定位于融资工具,那么央行224文则突出强调要发挥电子商业汇票作为支付工具的功能。在融资工具下,商业汇票使用中会发生银行承兑费和贴现利息两项成本;但发挥其支付功能后,资信度高的出票人可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或应付款)工具,实现零成本融资,其后手得以收回应收账款,由此加快交易各方的资金周转速度和降低资金成本,化解应收应付款矛盾。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引导企业在供应链中,尽可能发挥电子商业汇票的支付功能,以此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应用电子商业汇票支付工具,降低融资成本的机制是这样实现的,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互联网支付功能,结合最长为一年的远期信用,形成货币功能。当未来企业电票账户普及后,出票人将经资信度高的承兑人(银行机构或企业机构)承兑的电子商业汇票直接以电子货币形式进行支付转让,收款人同意受让该电子商业汇票后,出票人即实现该票据期限的零成本融资;收款人受让该电子商业汇票并向其后手转让支付后,收款人的应收(前手)账款和应付(后手)账款即予结清,收款人在支付了后手应付账款的同时亦无须产生融资成本。以此类推,该项电子商业汇票若在供应链中实现逐级支付转让,所有持票人均借助承兑人的信用和电子商业汇票的支付功能而省却了融资成本,并使整个支付链中的票据受让人的应收应付账款得以转销而降低了资产负债率。若票据受让人为中小微企业,即使持票向该项电票的保贴银行申请贴现,也可凭借票据承兑人的高资信度享受较低的贴现利率,而此较凭借自身低资信度项下的贷款利率更为低廉。
在通常银行承兑业务中,银行为其有授信的出票人提供承兑,亦即银行为出票人提供背书保兑,使该商业汇票具有银行信用而被市场接受并得以流通;在电子商业汇票中,央行为促进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流通而增加了银行保证功能,即银行可在不同环节为有授信的持票人提供背书保兑,使流通中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得以增信后继续向后手支付转让。被保证人只需承担向银行申请保证的费用,省却了贴现环节的利息成本。大银行机构也可为小银行机构承兑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保证,使其增信后更易于在全国范围内流通。
<!--[if ! 四、 银行机构需要大力推广企业电票账户的普及
央行224号文提出“金融机构应进一步统一和完善网银客户界面应显示的基本功能和操作服务,便利企业办理电票业务。”在信用社会中,所有资信度高的企业都可凭借自身信用价值,运用电子商票——转让支付——电子货币的模式,实现零成本融资,当然,外部的必要条件是,所有后手需要具备电票账户。这就如同多数人的手机中既有短信通道,也有微信通道,但他会发现,在有WIFI环境下使用微信通道更经济,但其前提条件是,接收方必须具备微信账号。同样原理,当电票账户普及后,每家企业都会有一个结算账户进行货币资金结算、一个电票账户进行电票结算,但企业会发现,运用电票支付功能的融资成本更低。可以预期,当电票账户普及后,资信度高的企业将趋向签发电子商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并会对超短融资券和短期融资券产生挤出效应;资信度低企业将采取向授信银行申请电子银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因此时仅需承担银行承兑成本。届时,企业对银行贷款或票据贴现的需求自然趋减,对银行电票承兑业务则将大幅增长。电子商业汇票的普及运用,将对未来实体经济的融资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并因商业信用价值的体现而降低融资成本。
<!--[if ! 五、 票交所须构建票据信用生态环境
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缺失是造成企业应收账款崎高的原因之一,因此,解决企业应收账款问题,需要确立信用工具,构建信用生态环境。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具有记载票据债务人的历史兑付信息的信用环境,对票据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构成有效约束与识别,ECDS系统的履约信用记载还能提升付款人的资信度;票据由ECDS托管,确保其具有唯一性、真实性、安全性的特点。票交所设立后,可充分发挥电票已有的信用环境和系统形成的所有票据行为人的交易大数据,对所有电子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出票人、保证人的兑付履约行为向票据受让人提供客观的信息披露;并可引入社会征信服务机构,对所有电子商业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出票人、保证人的兑付履约行为进行公开评级,以此降低票据受让人的授信风险和授信成本,提升交易的便捷性。
央行统计显示,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主体已由原来的央企、国企、上市公司转变为现行三分之二以上为中小微企业,银行承兑汇票的用途也随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的应付款工具转变为中小微企业的预付款工具。鉴于预付款项下的商品交易尚未产生发票的实际情况和为推进电票业务互联网化,央行224号文对原监管政策做了适时调整,“企业申请电票贴现的,无需向金融机构提供合同、发票等资料。”此项政策出台是落实国家发展普惠金融,解决小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的目标,并为未来票交所打造全国一体化票据市场提供了政策支持。今后持有电票的企业可通过银行网银终端和票交所报价系统向所有贴现银行进行定点、定向或全市场报价,票交所系统可根据交易双方设定的利率等参数,对适格票据信息进行主动推送或撮合交易,点击成交或自动成交,自行清算,产生全国唯一的时点成交价,将可实现在全国统一平台上企业最低利率贴出,银行最高利率贴入的最优价格、即时成交的利率市场化机制。
长期以来银行间票据市场的交易主体仅限于银行类机构(含信用社)和财务公司,使之票据交易形成同质性、同向性特点,造成交易形式类同,交易价格单向走势的弊端。央行224号文规定“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以外的、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加入电票系统,开展电票转贴现(含买断式和回购式)、提示付款等规定业务。”电票市场引入信托、证券、基金、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主体的扩展能与银行业形成互补性交易,起到调节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平抑票据市场利率的作用,自然形成以央行再贴现利率为上限,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为下限的电子票据市场利率走廊,为央行货币政策操作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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