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消息,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未经有权审批对外办理增信业务,内部控制失效;风险控制措施未落实,导致风控措施悬空并出现风险。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对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责令改正,罚款70万元。对徐德明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余小兵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窦建中罚款5万元,对冯云川、夏元生、郝震宇警告。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