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在北京举行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营销和宣传活动自律公约(试行)》签署仪式。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涉及互联网金融广告违规活动滋长的不良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距离建立健全规范有序互联网金融广告秩序的长效机制目标,仍有许多机制性、结构性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针对互联网金融广告活动的专门性制度体系尚未建立,从业机构的相关经营活动缺乏明确、具体的规范和引导。
《公约》在现有法律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协会成员单位及其他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相关指引,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健全涉及互联网金融营销和宣传活动的自律管理机制。
据悉,本公约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介自身品牌、推销自己所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等营销和宣传活动。 从业机构应当自觉接受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广告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开展合法合规的营销和宣传活动。
《公约》提到,从业机构应当仅限于针对自身依法可开展的业务进行营销和宣传活动,并确保所营销和宣传的内容与依法可开展的业务范围、内容相符。从业机构不得在营销、宣传活动中利用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许可或者备案等事实,为其产品和服务提供增信保证,误导互联网金融消费者。
该公约是经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员单位都须遵照执行。从业机构违反本公约经查证属实的,协会将责令其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发警示函、强制培训、业内通报、公开谴责等自律管理措施。
下一步,协会将配套推出互联网金融营销和宣传活动相关标准,在更多维度对营销和宣传活动进行细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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