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稳步推进“税融通”业务。每年国税、地税核准、归集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企业名单,定期向社会进行公示,推动各银行做好业务拓展,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直接发放信用贷款,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型平均利率水平。截至7月末,全市税融通贷款累计发放4.76亿元,贷款余额8.54亿元。
二是持续推进“政银担”业务。扩大政银担业务覆盖面,将500 万元以下业务全部纳入政银担合作试点。市金融办下发《关于降低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贷款担保费率的通知》,要求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费率由1.5%降低至不超过1.2%,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为己任,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截至2018年7月末,全市新型政银担合作试点在保业务4221户、70.76亿元,当年新增1999户、34.62亿元。
三是积极推进“续贷过桥”业务。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加强调度。降低准入门槛,加快资金周转,为小微企业解决暂时性流动资金周转困难。截至7月末,全市续贷过桥累计发放629户、30.08亿元,周转11.7次。
四是不断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引导推动商业银行抓准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以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为中心,开发无还本续贷、小企业循环贷、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等金融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特色信贷产品和服务。目前,各金融机构陆续推出“网上小额贷款”“小微快贷”“无还本续贷”“快贷通”“易速贷”“连连贷”等多种产品,提高服务小微企业水平。
五是推动大数据模型应用。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审批政策,建立限时制度,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部分银行通过大数据平台应用当天申请、当天放款,小微企业贷款最长时间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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