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接受中央主要媒体采访时介绍,今年,将加大债券融资的支持力度,扩大优质民营企业债券发行规模,进一步加快核准的进度。同时,鼓励各地以地方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
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
民营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建设者,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
作为直接融资工具,优化增加企业债券发行,能够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据悉,去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优质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目前已核准比亚迪公司发行60亿元企业债券。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2017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着手开展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相关试点工作。该试点是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的一个重要转变,顺应企业融资需求的一项重要改革。一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宣介推广优质企业债政策,召开优质企业融资座谈会,鼓励优质民营企业申报企业债券。
首支优质民营企业债的主承销商国开证券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债市采访时就曾表示,“比亚迪优质企业债的获批,体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民营企业融资的密切关注,及对优质民企发债融资的坚定支持。这一方面将成为民企发债‘强心剂’,有效提振债券市场投资者和券商等承销机构对民营企业发债的信心,另一方面将提升民企自身的融资和发展自信,预计未来将有更多优质民营企业加入申报优质企业债券的行列。”
去年11月份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更是明确传达相关信息: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民营企业,按照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的相关政策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对债券资金用途实行正负面清单管理,鼓励将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的鼓励优质主体发行企业债的诸多利好政策,将吸引更多优质民营企业进行企业债券市场融资,2019年的优质债券市场预计将更为活跃。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任重道远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而推出的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在业内人士看来,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突破了以往小微企业融资理念,由过去对小微企业被动、单向扶持,逐步转变为地方政府、平台企业、商业银行主动、互动式的共同合作机制,各方协力管理、互相监督,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最大程度上的金融服务。
据了解,早在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曾指出,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试点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管理,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印发《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时,专门将《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管理规定》附后。2017年印发的《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也明确提出,以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
去年11月份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明确:加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以地方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由托管商业银行转贷给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并适当优化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管理的相关规定,满足民营企业实际融资需求。
实际上,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的成功运作离不开政府、平台公司、金融机构等机构的密切配合。在业内人士看来,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未来发展的关键就是要强化银证合作,发挥各自在前端项目资源和后端贷款投放管理方面的优势,共同梳理融资平台资源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提升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的质量和成功率。
同时,该业内人士表示,在现阶段推广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同时,应该从确保宏观有效监管、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加速建立完善的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体系,严格规范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维护债券市场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将会进一步发挥纽带作用,促进不同层面的各机构的联动效应,通过将不同层面的支持性政策有机融合来挖掘资本市场的潜力与优势,有针对性地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为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并不断提升地方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该人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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